为贯彻落实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全面提高我部主动公开的标准化、规范化水平,特制定本目录。
一、主动公开事项和内容
重点公开机构信息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、规章规范性文件、政策法规、政策解读、规划计划、财务信息、人事公告、建议提案、农事指导、行政许可、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等12类118项内容。
二、主动公开时限
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(法律法规、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。